深圳中创信因未评估投资者风险、未留存适当性材料被监管警示
据证监会网站,5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中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直指其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评估投资者风险、未妥善留存适当性管理材料等违规行为。
经查,深圳中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信”)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妥善留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的情形。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创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深圳中创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5月,法定代表人由单士保变更为胡春明,管理层完成“换血”。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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