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3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的法定名称
中文: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缩写:中信信托)
英文:CITIC TRUST CO., LTD.
2.1.2公司法定代表人:芦苇
2.1.3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邮政编码:100004
公司互联网网址:
2.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涂一锴
办公电话:010--59902998
办公传真:010--84861380
电子信箱:djb@citictrust.com.cn
2.1.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
2.1.6年报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2.1.7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1.8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B座29层
2.2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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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表3.1.1
注: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3.1.2董事
表3.1.2-1(董事长、董事)
注:选任日期以监管机构核准日期为准。上述董事由公司原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推荐,本公司股权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后,上述董事继续履职。
表3.1.2-2 (独立董事)
注:选任日期以监管机构核准日期为准。上述董事由公司原股东会选举产生,本公司股权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后,上述董事继续履职。
3.1.3监事
表3.1.3
注: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上述非职工监事由公司原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推荐,本公司股权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后,上述监事继续履职。
3.1.4高级管理人员
表3.1.4
注:本报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息为准。
3.1.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718人。
表3.1.5
4.经营管理
4.1经营愿景、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愿景:致力于成为国家放心、客户信赖、员工幸福的卓越信托公司。
4.1.2经营目标:产品领先、能力领先、业务领先、效益领先、管理领先。
4.1.3经营方针:立足于“大型金融机构综合服务商、实体企业综合金融方案解决者、地方政府综合信托合作者、信托特色财富管理受托人”的定位,聚焦“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战略投资、财富管理”四大业务板块,以信托资产管理为主业,以服务客户为中心,以资本充足为基石,以优秀人才队伍为驱动,以金融科技为载体,以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为目标,充分利用中信金控平台优势加强协同创新,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做到“敢于竞争、长于特色、精于组织、快于对手、高于目标”,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4.1.4战略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秉承“无边界服务、无障碍运行,有炽热情怀、有责任担当”的价值理念,以“实体经济的助推器、人民财富的守护者、信托服务的践行人”为发展使命,遵循信托行业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加强业务精细化管理保障,推进数字化转型,切实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4.2经营业务
公司经营业务: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专业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和中信集团各项工作要求,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作为工作着力点,将细化金融“强核”工程与深化公司改革一体推进,立足信托制度优势及功能定位,找准转型发展发力点,优化生产组织架构,提升业务运营质效,深耕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79亿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3.27亿元,净利润26.53亿元,上缴国家各项税费18.60亿元。
4.2.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基于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的业务。2024年末,公司信托资产余额为26,24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信托项目2,549个,实收信托11,999亿元;为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312亿元。信托资产中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规模占比46%,涵盖工商企业、基础设施、金融市场等领域。
4.2.1.1资产服务信托
资产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以及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截至期末,公司资产服务信托规模15,303.56亿元,在规模稳步上升的同时,呈现出诸多亮点与特色:
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领域,公司已深耕10年,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在受托规模、客户数量、创新服务等多个核心维度上,稳居行业领先水平;针对企业家客群,公司围绕中信金控“中信企业家办公室”倡导的“人-家-企-社”四个维度,打造了以信托架构为基础的家办综合服务体系;公司积极践行信托业务分类新规指引,开展家庭服务信托、特殊需要信托、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等业务。
在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领域,公司延续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作为年金行业中唯一的信托型受托人,持续推进企业/职业年金服务信托业务,受托管理业绩显著提升;公司受托管理的中信集团企业年金计划,圆满完成了年度受托管理目标,管理规模持续增长;在受托广东、浙江、辽宁、广西职业年金业务基础上,再次中标一家省级单位职业年金计划法人受托机构,持续提升在年金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
在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领域,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持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业务,大力拓展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服务信托业务。
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公司持续深化创新特殊资产业务的战略布局,中标东方园林、信桓等重大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项目,稳步推进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等多个大型专项服务信托项目的运营,存续业务规模已超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
4.2.1.2资产管理信托
资产管理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销售信托产品,并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和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
截至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信托规模10,003.8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投资研究、运营服务等多方面专业能力,构建以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为主,涵盖权益类信托计划、混合类信托计划等不同风险和收益特征的产品线。在资金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受托人管理职责,积极满足机构客户与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在资产端,制定实施《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暨推进2024年大政方针类业务发展的通知》,鼓励新增业务聚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与实体经济,扩大优质信托资产来源。公司凭借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三支产品荣获中国证券报第三届“信托业金牛奖”。
4.2.1.3公益慈善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以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信托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落地慈善信托项目4单,新落地项目新增备案金额59,020万元;存续慈善信托项目中,有2单追加备案金额630万元;合计新增备案规模59,650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备案慈善信托17单,备案规模约16.49亿元,备案规模位居行业第一。
报告期末,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如下:
表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4.2.2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的展业原则是在净资本覆盖率和杠杆率的约束下,优化资产配置,实现固有资产增值目标,并支持信托业务及子公司业务发展。2024年,固有资金继续保持稳健与收益并重的投资策略,提高固有资金投资效率,保持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提升权益类资产收益来源,兼顾自主投资及委外投资能力,有效把市场交易机会,取得较好投资收益。
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固有资产总额390亿元,同比增长2%。
表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4.2.3专业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设有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聚信)、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中信信惠)、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等专业下属公司,共同打造涵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外资产管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的综合资产管理平台。
中信聚信期末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387亿元。公司着力于深耕权益类一级市场投资,高端制造领域投资基金成效显著,已投35个股权标的中90%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融中财经“2024年度中国早期投资机构TOP50”“2024年度中国最佳投后管理创业投资机构”和投中信息“中国先进制造与高科技产业最佳军工领域投资机构TOP10”等十余个奖项。中信信惠积极落实战略投资,布局央企实业上市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积极开拓境外信托业务,受托规模达2.95亿美元,境外信托业务能力持续提升。中信保诚基金专注发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末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724亿元,创历史新高。公司凭借基本面研究及多元化布局,在震荡市场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回报,旗下共有12只基金产品近一年业绩位列同类产品前10%,2024年中信保诚基金获得海通证券股票投资五年期五星评级。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国内宏观局势更为复杂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贸易体制受阻,关税壁垒增多,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国际经济循环造成阻碍。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影响全球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加剧国际市场波动风险。从国内看,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地方基层财政困难。
(2)整体市场竞争加剧
在资产管理信托领域,信托公司面临其他类型资管机构的竞争;在资产服务信托领域,尽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但信托行业各公司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信托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日趋激烈。
(3)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增大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影响信托业务的稳定增长,金融市场波动可能导致资产价格波动,增加公司的风险敞口。
(4)盈利模式重构挑战
尽管信托资产规模有所增长,但行业盈利短期承压。2024年多家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有所下滑,主要受房地产信托等传统高收益业务收缩和新兴业务培育期成本增加的影响。比如特资业务市场定价机制不够完善,极易形成恶意竞争进而影响行业发展。
4.3.2促进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化产业体系步伐建设加快,新兴产业如科技创新、绿色环保、普惠金融等领域对信托产品的提出新的需求,极大促进了业务基础扩张和业务品种供给。同时,高净值人群规模逐步扩大,对于高质量财富管理需求增加,为家族信托等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财政货币政策积极宽松
据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流动性宽松环境为自营投资和权益类投资信托计划创造了相对友好的市场条件。此外,政信业务和城投债的安全性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提供了相对稳定的业务机会。
(3)监管政策更为明确有力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信托行业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守信托本源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4)行业转型方向坚定清晰
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信托行业正从传统的融资类业务向资产服务、资产管理、公益慈善等方向转型,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成为增长引擎,也引领信托业务加速回归本源,继续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此外,金融科技的应用提升了信托业务的效率和透明度,推动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5)中信集团协同持续深化
中信集团和中信金控不断夯实“产融协同”“融融协同”的体制机制,深化中信特色协同模式创新。公司作为中信集团的金融子公司,将继续紧紧抓住集团和金控协同战略的有利契机,在“一个中信、一个客户”的协同体系下,进一步整合客户资源,丰富产品种类,拓展服务领域,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步伐,持续提升核心受托能力。
(6)国际化业务发展新机遇
得益于国家不断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以及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持续扩大,公司通过QDII、QDLP等渠道拓展跨境资产管理,布局海外不动产投资信托等业务,未来有望成为新的增长极。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以依法合规经营为根本准则,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管理理念,建立了涵盖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运行原则、操守规范的内控文化体系。持续构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管理需要的内部机构发展机制,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将“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根本遵循,大力倡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勤勉奋发,雷厉风行”32字中信风格,以“诚信 创新 凝聚 融合 奉献 卓越”为价值理念,牢记“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发展使命,锚定“打造卓越企业集团,铸就百年民族品牌”发展愿景,大力弘扬“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重视人力资源建设,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健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制定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规范人员聘用、培训、考评、晋升、离职、内部调动等人事管理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重视法治教育与合规宣传工作,强化全体员工的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从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行为文化等多层次切入,通过制度规范、考核激励、讲座培训、执纪问责等多种方式,倡导和实践内控核心理念,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内控文化氛围。公司始终坚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理念,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底线,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合规内控管理基础,持续推动合规文化理念以及合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4.4.2风险识别与评估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涵盖各项经营活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适当的风险偏好,确定风险管理目标,设定各类风险的容忍度或限额,及时关注和识别内外部风险因素,持续动态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4.4.3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涵盖公司治理、风险合规、稽核审计、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明确了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各业务流程的控制节点及控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制度体系的清理、规范工作,现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高效,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顺畅运行。
4.4.4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起高效通畅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内部各层级之间明确报告路线,上下级之间、前中后台之间通过定期经营分析会议、各类业务系统、管理系统和办公系统等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司高管与基层员工之间能够多渠道进行无障碍沟通,通过公司领导接待日、高管访谈、纪委委员片区联系会议、谈心谈话等机制广泛听取意见。
4.4.5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合规为底线原则,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风险控制第三道防线作用。内部审计围绕公司战略转型与决策部署,聚焦关键岗位领导人员建立常态化审计监督机制,适时开展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转型时期领导干部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聚焦转型创新业务实施专项审计,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转型业务高质量发展;聚焦监管关注重点,持续开展指定领域的专项审计,保障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等领域合规运行。为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内部审计多措并举,紧抓整改监督工作,全面建立整改台账,严把整改标准,逐项对账销号,将整改工作作为深化改革、促进转型的重要抓手,推动公司建章立制、优化流程、堵塞漏洞,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防范转变。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以风险管理服务业务发展,以风险管理促进价值提升”的核心理念,遵循全面性、匹配性、有效性、独立性、协调性的基本原则,依托“四层三道”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归口部门专业化管理”立体化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了全面统一、分层分类、专业高效、技术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了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理,有效监控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公司从组织、政策、流程、技术、文化五个维度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四层三道”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能日趋完善;编制《中信信托2024年度风险偏好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和报告,充分发挥风险偏好对风险管理的引领作用;全面加强项目公司投贷后管理,强化业务投贷后监督制衡,建立项目投贷后管理的动态监督机制,通过软件监测、定期向项目驻场人员收集报告等方式逐步形成对投贷后管理过程中异常情况的报告机制;推进风险管理体系的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梳理风险主题数据资产;推进风险合规文化宣贯,扎实推进风险合规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信托业务信用风险压力仍主要来自涉众非标业务。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始终落实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政策,严守不得新增隐性债务的红线。持续严格履行受托人尽职管理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化解风险,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压降涉众地产业务及城投业务规模,公司涉众房地产和城投业务规模呈现下降态势。
固有业务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固定收益类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审批及投贷后管理各环节做好信用风险的识别、研判、缓释与化解工作,定期评估固有资产质量,执行资产五级分类,计提了充足的拨备。
4.5.2.2市场风险状况
信托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信托合同进行投资运营,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整体运行平稳,信托业务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
固有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固有权益类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执行严格的投资授权、进行有效的限额管理等管理措施,固有业务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
4.5.2.3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持续完善制度管理,加强流程规范,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在业务部门设置内控岗,注重员工操作风险意识的培养,着力提高员工素质和责任心,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引发操作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严重操作风险事件。
4.5.2.4合规与法律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落实监管政策,从严执行内部制度,持续做深、做精、做细各项合规管理工作,在业务开展的前、中、后不同阶段分别做好合规指导、合规审查和合规检查,严守合规底线,不碰法律红线,持续强化合规文化理念,将合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持续强化法律风险防范,稳妥应对各类诉讼,做好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合规与法律风险。
4.5.2.5道德风险状况
公司通过组织全员培训和宣导教育活动,增加内部监督和审计频率,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员工道德问题导致受托管理资产或固有资产遭到损失的情形。
4.5.2.6声誉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因行业经营环境和相关行业风险变化的影响,公司部分经营管理事项触发声誉风险预警,公司第一时间采取系列措施进行处置,声誉风险整体平稳可控。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面对复杂严峻的风险形势,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持续提升信用风险防范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及时性,不断强化过程管理和风险预警处置,及时转移、释放和化解信用风险。在信托业务领域,一是持续推进政策体系建设,实施融资集中度管理方案,及时制定或修订重点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加强投贷后管理,全面抓实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按照监管及集团要求,按季度、按月进行相应的风险排查并及时预警;通过系统对信托业务监测指标持续跟踪;三是维持低风险业务稳定发展,通过贷款额度倾斜、业务考核激励等方式,积极支持机构业务发展;四是秉持“多、大、狠、快”策略,针对风险项目分类施策、明确责任、监督落实。在固有业务领域,通过优化调整固有资金配置策略,严格把关、管控前移,加强贷后管理,及时核销不良资产,积极推进不良资产清收,继续加大拨备计提等方式,有效管控固有业务信用风险。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制度流程,加强监控报告,积极提升市场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信托业务领域,公司持续加强信评、投研、交易、风控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组合投资、风险分散的投资原则,加强每日盯盘、预警、止损、资产配置比例监控、交易记录监控、业绩回报评价、净值波动分析、业绩归因分析等多种市场风险监测措施。在固有业务领域,通过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落实严格的投资授权管理,加强对核心人员管理,实施有效的限额管理,建立合理的风险报告机制,持续建设固有证券投资交易和分析系统等方式,及时管控市场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水平,有效管理各类操作风险。一是结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发展战略,持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业务尽职调查、审批决策、风险监控、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消除操作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对公司员工行为的规范管理和宣导,加强执纪监督,强化员工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搭建便于操作、权限分明的业务系统,切实降低操作风险。
4.5.3.4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
公司坚持“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通过完善一套管理体系、建立一本风险台账、制定一组合规管控清单、开展一轮问题整治、打造一种合规氛围等合规管理“五个一”工程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合规内控建设。同时有序推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法律审查工作,强化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效,有效化解被诉案件风险,防止出现重大合规与法律风险事件。
4.5.3.5道德风险管理
公司严控道德风险,严格要求员工加强经营理念、政策法规和业务操作等技能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要求员工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并在各部门设立观察员岗位,定期向公司汇报有悖于从业操守规范的倾向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多维度提升了内控管理,通过开展党员学习、清廉文化教育、企业文化视频宣传等多种方式,提升员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公司落实一把手责任,合规经营文化更加浓厚,通过党委会、经营工作会、党务干部培训、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培训等途径,引导员工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合规经营的工作要求,树立“管好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理念,筑牢风险合规防线。组织全员、下属公司签署《合规承诺书》,继续开展“一把手讲合规”活动,宣贯重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公司以上率下、全员合规的氛围日益浓厚,“合规守正 诚信致远”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4.5.3.6声誉风险管理
公司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将之作为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了对声誉风险的监测、识别、预警和处置全流程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重大声誉风险事项向公司党委报告的机制,设立专人专岗管理舆情信息,落实多部门“联防联控”要求,对声誉风险预警实施“看板”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主责部门的责任。
4.6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高度重视净资本管理,加快资本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保证资本扩充与业务发展匹配。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13亿元,公司净资本余额为289亿元,净资本覆盖率达203%,高于100%的监管标准,各项指标均处于监管要求的较好水平。
单位:人民币亿元
4.7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要求,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机制、流程和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4.8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2023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方位展现了国有金融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使命担当,这是公司连续发布的第三份年度ESG报告,《人民日报》对发布会做了专门报道。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努力践行中信集团“五五三”战略部署,将ESG核心理念融入到业务发展的全流程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社会民生,以自身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进程。
5.报告期末及比较式会计报表
5.1固有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苇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涂一锴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楠
5.1.3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苇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涂一锴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楠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苇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涂一锴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楠
中信信托二〇二四年度报告摘要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芦苇 主管信托财务负责人:戴家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永生
5.2.2信托项目利润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芦苇 主管信托财务负责人:戴家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永生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1.2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注:2012年,公司出资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报表的基准日为2012年4月17日。2014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聚信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2017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聚信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14年,公司出资15.83万元受让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限公司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报表的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2015年3月,公司以现金3,173.83万元向中信信惠增资。2015年10月,公司以现金3,073.82万元购买中信信惠少数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49%),由此取得对中信信惠100%股权。2018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信惠增资137,833.40万元。2021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信信惠增资63,685.00万元。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6.3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分类标准,本年度公司固有资产质量情况是:
表6.5.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表 6.5.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3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情况
表 6.5.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前五名
表 6.5.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5固有贷款前五名
表 6.5.1.5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 6.5.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5.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表 6.5.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统计未包括尚未清算的开放式信托项目本年度内发生的申购和赎回金额,故期初余额=本期清算+本期新增≠期末余额
6.5.2.4信托创新成果
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创新,在养老金融、普惠金融、特殊资产、公益慈善信托、协同业务等领域取得模式突破和新的展业成果。
(1)养老金融
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环节与必要环节,养老金融在推动金融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响应人民需要,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探索养老金融业务创新模式,为养老金融大文章贡献信托力量。公司持续关注老年客群需求,积极探索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协同中信保诚人寿、中信兴业养老联合推出了养老服务信托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养老规划、养老资金保管、优质养老机构遴选,以及养老账单信托支付等“保险+信托+养老”的综合服务。客户可以通过设立信托,实现养老金融产品和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在做好养老规划、资金保管和科学理财的同时,确保得到持续的养老照护。同时,此项服务还为失能老年人、“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托养照护提供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扎实的受托能力和业绩表现,获得监管部门认可,作为年金受托领域信托行业的唯一代表,再次延续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截至2024年末,公司年金业务受托管理规模合计875.36亿元,较上年新增157.5亿元,受托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2)普惠金融
公司着力构建与普惠金融领域高度契合的投资图谱,积极顺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趋势,围绕消费贷、经营贷商业模式,全面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做强信息化系统、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坚守风险防控底线,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等方式加速资产流转带动业务发展。
(3)特殊资产处置服务
公司持续深化创新特殊资产业务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东方园林、信桓等重大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项目,参与重大项目风险化解工作;稳步推进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等多个大型专项服务信托项目的存续运营,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提供了支持。公司作为中信金控财富委特殊资产工作室主任委员单位,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实业”双重优势,为企业提供风险资产隔离、地方国企收并购、地产企业纾困、低效资产盘活、破产重整、债券投资等多元化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体现了公司的使命和担当。截至2024年末,特殊资产业务的管理规模已超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
(4)公益慈善信托
报告期内,新落地“中信信托·和的慈善基金会和风仁心健康公益慈善信托”,备案总规模为4.7亿元;“中信信托·哥弟菩及公益基金会麒麟慈善信托”,备案总规模1亿元,单笔备案规模均居行业领先。“中信信托·2024显惠公益慈善信托”作为公司企业家办公室“人-家-企-社”服务中“社”的维度下的重要服务内容,是公司利用慈善信托工具助力企业家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又一重要实践。“中信信托·2024爱企助困慈善信托”作为第一例在北京市区级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信托项目,创新性地采用了“网络提交申请,远程审验,办理结果系统反馈”的网办流程,成为北京市区级慈善信托的备案与全程网办的“双首单”。12月,公司作为捐赠人将固有资金通过委托人向“中信信托·2023信行远捐赠者建议慈善信托”追加委托30万元,拟将该项资金运用于中信集团推荐的云南屏边县和元阳县的两个慈善项目以助力乡村振兴。
(5)协同业务
公司认真贯彻中信集团、中信金控协同战略和工作部署,落实金融“强核”工程,发挥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做好资源渠道整合,协同赋能作用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以协同化险为抓手,遵义地区城投、恒大广州等多个风险项目处置取得重大进展。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等单位协同参与的上海董家渡纾困项目,年内实现“三开三磬”,总成交金额超200亿元,成功打造了地产纾困典型案例。特殊资产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创新打造了破产重整、法拍系列项目。公司作为中信金控特殊资产工作室主任单位,在重庆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专场上,发布中信特殊资产综合解决方案,助力重庆国有企业改革。年金业务领域,依托集团年金全牌照资源优势,公司再次中标一家省级单位职业年金计划法人受托机构。“中信信托盈盈长青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年内资产规模继续增长,管理业绩居全国同类产品的前15%。财富管理业务领域,公司与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开展的家族信托业务,以及与中信保城人寿合作开展的保险金信托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创新“全资产家族信托”业务模式,持续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严格执行信托合同约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处理信托事务、推进风险项目化解,全面履行受托人义务。公司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管理体系,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从2024年的税后利润提取5%(7,172.90万元)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准备金余额为210,195.64万元。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需要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事件,也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
表6.6.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公司本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共有46个,主要来自中信集团内部,表中为公司主要关联方。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此外,还包括与关联方发生债券正回购业务余额663,084.84万元,与关联方发生债券买入6,640,799.78万元、债券卖出3,502,731.60万元。
6.6.3.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4 单 位:人民币万元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关联方没有逾期不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没有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4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43,457.98万元,合并净利润为265,293.04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本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43,457.98万元进行分配,其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345.80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7,172.90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期初数+期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股东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3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芦苇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芦苇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刘正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芦苇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因公司总经理职务暂时空缺,由董事长芦苇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2024年5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田明明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8月,田明明的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
2024年6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刘小军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8.3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完成警示事项所涉问题的整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受到处罚的情况。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进行检查及提出整改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向公司下发2023年度监管意见书,要求公司严守风险底线,做好风险排查与风险应对工作,加强合规管理,做实做细受托管理服务,坚定发展转型,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公司高度重视,对照监管意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续跟踪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8.7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无。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监事会监督工作与公司大监督体系紧密融合,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监督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了公司重大决策、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政策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积极践行国家战略、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不断提升业务质效、持续推进业务创新。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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